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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之谜

2000-01-02 来源:生活时报 齐大卫 我有话说

我认为,当人们还不了解宇宙、不了解人类、不了解哲学、不了解心灵的时候,是不会了解爱情的。在爱情这个领域,口是心非的现象最多。而且常常自以为是爱情,实际上却不是。爱情就是爱情,爱情不能量化。爱情有就是有,没有就是没有。爱情不存在深浅问题,而亲情、同情、友爱等是有深浅的。

人们的悲哀是把爱情仅仅放在“伦理”界去认识它了,这并不能找到爱情的真谛。

婚姻是伦理问题,爱情不是伦理问题。《婚姻法》可以制约婚姻,但无法制约爱情。所以,在法律有“重婚罪”,但没有“兼爱罪”。因为,婚姻在行为中,爱情在心窝里。爱情不是培养的,爱情是邂逅的。爱情是“心有灵犀一点通”的事。爱情就是:“神矢”,一箭中的。

“不识庐山真面目,只缘身在此山中”。人们不了解爱情,是因为人活着一刻也离不开爱情。得到爱情时不见得真懂得爱情,失去爱情时倒可能感觉到什么是爱情。就像生在福中不知福一样,人们也会活在爱中不知爱。人们都想得到爱情,却常常与爱情失之交臂,从爱情走进婚姻是人们的企盼,但事实上,大多数婚姻也不是从真正的爱情走来的。

爱情是艺术,而且是人生最高的一种艺术。它符合艺术的一切规律。只有懂得艺术才可能懂得爱情。作为艺术,爱情常呈现出雾里观花的情状,不完全对号入座;作为生活,婚姻却是响晴薄日般明朗,一定要对号入座。借用尼采的一句话,如果可以说爱情是“酒神精神”,那么,婚姻就是“日神精神”。人在恋爱时处于“迷狂状态”(柏拉图),一领结婚证马上就清醒了,就是明证。

爱情常常不是对等的,不可能等价交换。爱对方而赢不得对方的爱,是常有的事,反之亦然。所以,婚姻则一张“纸”就把双方拴在一起了。而婚姻可以谈判,爱情是绝对不可以谈判的。人生常常是驾着爱情找婚姻,找到婚姻后又骑着婚姻找爱情。最佳的婚姻应该是爱情的“物化”,但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能成为“物化”的爱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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